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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平先生,于2023年12月19日12时2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员工怀着无尽的哀思和沉痛的心情,深切缅怀江平先生,对江平先生的辞世,表示最诚挚的哀悼!
江平先生1930年生,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江平先生耕耘讲坛六十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等荣誉称号。江平先生曾深入参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民法典》等民商事法律的制定编纂,是我国民商法学领域的“泰山北斗”。在他后半生的教学和著述中,他一直都在为保护个体的“私权”而努力,他不仅通过参与立法推动了制度的变革,通过教书为法治事业培养青年人才,还在各类场合,为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而不断“呐喊”,他用行动阐释了民法的理念与情怀。
江平先生与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的情谊源远流长,是法大所的创立者。1984年5月5日,在江平先生的指导下设立法律顾问处;1984年11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84)校教学83号《关于将法律咨询服务处改为律师所的报告》向北京市司法局申请设立中国政法大学律师事务所;1984年12月18日,北京市司法局(84)司法通字第49号《关于设置北京市第六律师事务所的批复》,同意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咨询服务处改办成立北京市第六律师事务所;1994年5月25日,北京市司法局京司函【1994】42号《关于对北京市第六律师事务所更名的批复》同意北京市第六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2014年12月18日法大所成立30周年江平先生亲笔书写“律师兴则法治兴”,并以“律师兴则法治兴”为题作主旨发言,在党和国家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带着对法律的神圣信仰,秉承“言之诚信、行为覆正”的行为准则,律师将积极参与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积极担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和崇高职责,“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江平先生多年来指导法大律师在业务上精益求精,他亲笔书写的“法大律师”四个大字,悬挂于法大所的大厅,一直激励着法大律师为法治前行,为创建法大律所百年品牌老店奋斗!
2019年12月21日在法大所35周年庆典暨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保护学术研讨会上,江平先生亲临现场发表演讲:“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保护力度,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对法大人谆谆教导并提出殷切希望。江平先生说:任何一个职业都应有一种人格的精神,这就是“只向真理低头,只向法律低头”。
“法治天下”,是江平先生的梦想,也是每一位真正法律人的梦想。斯人已逝, 精神永存。我们将永远铭记敬爱的江平先生,秉承其期冀,延承其思想,脚踏实地继续向前,为推动中国法治建设贡献法大力量。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江平先生永远活在每一位法大人的心中。
在这悲怆时刻,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员工向江平先生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深切的缅怀,共同鞠躬为江老送行,愿江平先生安息!
向最尊敬的江平先生致敬!
江平先生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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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兴则法治兴—沉痛悼念江平先生
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平先生,于2023年12月19日12时2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员工怀着无尽的哀思和沉痛的心情,深切缅怀江平先生,对江平先生的辞世,表示最诚挚的哀悼!
江平先生1930年生,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江平先生耕耘讲坛六十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等荣誉称号。江平先生曾深入参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民法典》等民商事法律的制定编纂,是我国民商法学领域的“泰山北斗”。在他后半生的教学和著述中,他一直都在为保护个体的“私权”而努力,他不仅通过参与立法推动了制度的变革,通过教书为法治事业培养青年人才,还在各类场合,为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而不断“呐喊”,他用行动阐释了民法的理念与情怀。
江平先生与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的情谊源远流长,是法大所的创立者。1984年5月5日,在江平先生的指导下设立法律顾问处;1984年11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84)校教学83号《关于将法律咨询服务处改为律师所的报告》向北京市司法局申请设立中国政法大学律师事务所;1984年12月18日,北京市司法局(84)司法通字第49号《关于设置北京市第六律师事务所的批复》,同意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咨询服务处改办成立北京市第六律师事务所;1994年5月25日,北京市司法局京司函【1994】42号《关于对北京市第六律师事务所更名的批复》同意北京市第六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2014年12月18日法大所成立30周年江平先生亲笔书写“律师兴则法治兴”,并以“律师兴则法治兴”为题作主旨发言,在党和国家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带着对法律的神圣信仰,秉承“言之诚信、行为覆正”的行为准则,律师将积极参与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积极担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和崇高职责,“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江平先生多年来指导法大律师在业务上精益求精,他亲笔书写的“法大律师”四个大字,悬挂于法大所的大厅,一直激励着法大律师为法治前行,为创建法大律所百年品牌老店奋斗!
2019年12月21日在法大所35周年庆典暨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保护学术研讨会上,江平先生亲临现场发表演讲:“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保护力度,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对法大人谆谆教导并提出殷切希望。江平先生说:任何一个职业都应有一种人格的精神,这就是“只向真理低头,只向法律低头”。
“法治天下”,是江平先生的梦想,也是每一位真正法律人的梦想。斯人已逝, 精神永存。我们将永远铭记敬爱的江平先生,秉承其期冀,延承其思想,脚踏实地继续向前,为推动中国法治建设贡献法大力量。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江平先生永远活在每一位法大人的心中。
在这悲怆时刻,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员工向江平先生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深切的缅怀,共同鞠躬为江老送行,愿江平先生安息!
向最尊敬的江平先生致敬!
江平先生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