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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贯彻、学习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
时间:2012-12-07 16:24:00
来源: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2012年11月23日下午2:00—6:00,在海淀区学院南路15号北发大厦B座308号,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会议,贯彻、学习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的精神和具体条文内容。为2013年1月1日之后,律师开展和参加各种民事诉讼活动,打下良好的法律基础。
本次会议由刘进军主任主持,李银生副主任主讲,王步峰、郭佩青、李鹏程、王智远、段慧传等律师积极参加。
李银生副主任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逐条进行解读,并就立法精神进行阐述,针对具体办案操作进行提示。参会律师积极发言,根据实际办案情况,将各种办案经验、技巧、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充分交流、沟通、分享。
通过4个小时的贯彻、学习新的民事诉讼法的精神和具体条文,参会律师颇有心得,深感新修订的法条将对以后的民事诉讼活动产生深远影响。为了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伸张公平与正义,律师同仁表示将不断深入学习新法条,领悟其精髓,并融入其具体民事诉讼活动。
撰稿人:段慧传律师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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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由刘进军主任主持,李银生副主任主讲,王步峰、郭佩青、李鹏程、王智远、段慧传等律师积极参加。
李银生副主任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逐条进行解读,并就立法精神进行阐述,针对具体办案操作进行提示。参会律师积极发言,根据实际办案情况,将各种办案经验、技巧、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充分交流、沟通、分享。
通过4个小时的贯彻、学习新的民事诉讼法的精神和具体条文,参会律师颇有心得,深感新修订的法条将对以后的民事诉讼活动产生深远影响。为了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伸张公平与正义,律师同仁表示将不断深入学习新法条,领悟其精髓,并融入其具体民事诉讼活动。
2012年12月7日